日期:8月10日 主題: 伸冤主權:將審判的主權交給神 讀經範圍: 撒母耳記上 26:1-25
經文之鑰「他或被耶和華擊打,或是死期到了,或是出戰陣亡。」(撒母耳記上 26:10)
【內容分享】
掃羅再次帶領三千精兵追殺大衛。一個夜晚,大衛和亞比篩潛入掃羅的營中,發現掃羅和眾人都熟睡了,槍插在掃羅的頭旁。亞比篩認為這是神將仇敵交在他們手中,請求讓他一槍把掃羅刺死。然而大衛再一次拒絕了,他說:「不可害死他,有誰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而無罪呢?」
大衛深信伸冤在於神,他說:「他或被耶和華擊打,或是死期到了,或是出戰陣亡;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。」於是大衛只取了掃羅頭旁的槍和水瓶,便離開了。等到遠處安全之地,大衛才呼喊掃羅,責備他的元帥押尼珥沒有盡責保護王,又再次表明自己的清白。掃羅再次承認自己的過錯。
大衛兩次有機會殺掃羅,卻兩次都選擇將審判的主權完全交給神。他不以自己的手伸冤,而是相信公義的神必親自處理一切。這份對神主權的信靠,使他得以保守自己的手和心都不沾染罪惡。
【默想時刻】
1.伸冤在神: 大衛將審判交給神,不自己動手。當你受到不公的對待時,你是否願意相信神是公義的審判者,將伸冤的主權交給祂?
2.再次的考驗: 大衛第二次面對同樣的試探,仍然持守原則。你是否在反覆出現的試探中,仍能堅定持守對神的信靠和順服?
3.聖潔的堅持: 大衛萬不敢伸手害受膏者。你是否願意為了不得罪神,寧可放下看似合理的權利和機會?
【禱告】親愛的主,祢是公義的審判者,伸冤在祢。當我們受到冤屈和不公時,求祢幫助我們不憑血氣自己伸冤,而是將一切交託在祢手中。賜我們信心,相信祢必親自施行公義的審判。奉主耶穌的名禱告,阿們!